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对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对于转发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已正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国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
叁、申报材料
1、电子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4)发至电子邮箱(604619870@),邮件主题请标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
2、纸质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7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申报时限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张蜀艳
联系电话:028-64458789
联系地址: 正兴镇大安路818号南兴楼211室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对于转发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对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