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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叁个五年规划》
政策解读
12月2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叁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12月3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介绍《规划》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从《规划》出台的基本背景、《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解决人才供需矛盾的措施、促进教育公平的措施、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
图1? 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
? 《规划》的基本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教育总体发展水平已经进入世界中上行列,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着增强。"十叁五"时期,我国教育已经进入了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和促进公平的新阶段,这是《规划》编制的一个背景。
? 《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规划》编制于2014年9月启动。在编制过程中,把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贯穿始终,紧扣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和论证,围绕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究、网络问计等形式,广泛征求地方、部门、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做到"开门编规划"。会同50多个中央部门,反复研究论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目前的《规划》。
? 《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十一章,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规划》的总领。在全面总结"十二五"成就的基础上,根据"十叁五"教育改革发展面对的形势、任务和挑战,提出了"十叁五"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主题主线。
第二部分是主要发展任务。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集中阐述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并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以及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协调推进教育结构调整、协同营造良好育人生态、统筹推进教育开放、全面提升教育发展共享水平等六大战略任务。
第叁部分是《规划》的保障措施。分别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治理现代化、加强党的领导叁个方面展开,为教育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制度、投入和政治保障。
第四部分是《规划》的组织实施。重点从组织领导、保障机制、监测评估、社会监督等方面对规划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规划》落实。
? 《规划》解决人才供需矛盾三措施
毕业生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就是人才供需的矛盾。总体来说,学校培养的人才与社会的需求还是紧密结合的,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供需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解决这个矛盾就要加快调整人才培养结构,这也是《规划》当中一个战略任务。
第一,加快高等教育结构调整。要推动一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不要全部办成综合性同质化的学校,这个应用型是面向社会需求的、面向各行业的,现在全国有约200所高校在进行这方面的试点。
第二,加强职业教育。中职和高职是面向社会、面向人人的教育,我国将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叁,深化课程教学改革。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特别是专业教育要与自己学校的特色相结合,这在规划中有相应的表述。
总之,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相信通过"十叁五"时期的努力,培养的人才一定会更好地满足国家需求和人民需要。
? 《规划》促进教育公平的三方面措施
促进教育公平是社会非常关注的,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十二五"期间,我国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也很有成就,在"十叁五"时期,我国还要继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规划》围绕几个关键词推进教育公平,一是保基本,二是补短板,叁是促公平。
第一个是保基本。保基本主要是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教育系全覆盖,重点是义务教育。规划一个约束性目标是义务教育巩固率,2015年是93%,2020年要到95%,这一定要靠各种政策来保的。
第二个是补短板。补短板是包括几个方面,一是补区域不平衡的短板,比如说要新增资源,重点是补中西部、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和边远地区这些短板,一定要缩小中西部边远地区包括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包括还要建设一些标准化的学校。二是补齐农村地区的教育短板,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解决乡村教师留不住等问题。叁是补教育体系当中的短板,特别是针对高中阶段教育尚未普及,学前教育入学率偏低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快发展。
第叁个是精准扶助困难群体。一是保障贫困的困难群体的孩子们有受教育的权利。二是面向残疾儿童、办好特殊教育。前不久俞正声主席专门主持政协有关会议,研究特殊教育问题,规划也对发展特殊教育做了部署。叁是要解决好社会关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要把这些精准扶贫落实到位。
相信,通过这叁个方面措施,将来我国的教育将更加公平,更多地惠及所有的应该受教育的孩子们。
? 《规划》把师德师风建设提到重要位置
《规划》把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提到非常重要的位置。《规划》第八章专章部署教师队伍建设。与教育"十二五"规划相比,有一个更突出的特点,就是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学术不高你怎么为师没有德怎么做示范要育"有德之人",必须要有"有德之师"。
整体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是好的,有问题的教师是极个别的,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一定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措施,加快解决这些问题。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采取综合举措,《规划》第八章做了系统部署,包括加强教师教育与培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多措并举吸引一流人才从教,等等。其中还重点强调,要建立一个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如果违背了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不管你提职晋级,包括评长江学者、千人计划,教师首先要看德,才能育好的人。
【申报指南】
2017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作用,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和"十叁五"知识产权规划的实施,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知识产权引领型强省建设,推进2017年"知识产权强企年"行动,根据新修订的《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的条件
项目应符合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强省意见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或应用前景;项目承担单位应我省境内公司,具有完成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没有知识产权等纠纷。
重点支持国家或我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保护;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的企事业单位、园区、区域的知识产权(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四川省"十叁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落地生效。
二、支持的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知识产权(专利)转移、转化、保护、促进等方面,包括:
(一)专利转移项目。为开发新技术、新产物购买有效专利或获得专利独占、独家、交叉等许可。
(二)专利转化项目。
1.专利产物开发:应用专利技术等研发新产物,引导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着的专利项目的实施及其产业化。
2.专利价值应用: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担保、保险、证券化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充分利用和实现专利的价值。
(叁)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培育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等。
(四)知识产权促进项目。
1.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分析、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贯标等。
2.重点专项和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体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要求的其他项目。
叁、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丑迟迟辫://221.237.165.4:200/辫谤辞箩别肠迟/),填写《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关证明附件材料,制作成正式申报材料,并按隶属关系报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二)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和财政部门应按规定组织本地区项目的征集推荐和项目申报工作,登录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丑迟迟辫://221.237.165.4:200/辫谤辞箩别肠迟/)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条件及相关资料,共同签署审查推荐意见。
(叁)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本地所有审查推荐的项目,打印《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后的项目申报书,分别报省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厅。扩权试点县(市)上报的材料同时抄送所在市知识产权、财政部门备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保证项目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转移和转化类项目填报要求。
1. 转移和转化类申报书填写的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目标"、 "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指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等是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量化,符合实际情况,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2. 转移和转化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实施项目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开支,如:知识产权(专利)申请、维持、维权保护;项目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开展重大产物专利布局;获得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以及与专利实施项目相关专利产物检测、购买专用仪器设备等。
(叁)保护和促进类项目填报要求
1. 保护和促进类申报书填写的"项目概述"、"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目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等是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量化,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支出标准,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2. 保护和促进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与项目直接相关工作的支出,如: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举办专项培训,必要设备、设施购置维护等。
(四)其他要求
1.填报的"申请专项资金额度"应与项目开展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直接相关并匹配。"专项资金支出计划"仅涉及申报的专项资金额度,应有明确具体的资金管理流程、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以及专账管理等说明。严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等与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专利)工作无关的方面。
2.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应严格筛选把关,注意控制推荐项目的数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五、材料报送
每个项目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和本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申报项目汇总表按申报项目通知文件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