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四川省教育厅对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17 号)文件精神,学院启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产生出2020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报省教育厅予以审定和表彰。即日起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19年11月14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若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处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028-64458845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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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推荐评选2020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名单的公示.docx (19.7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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