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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制品厂麻花全日制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2016-10-28浏览量:作者:供稿:罗晓京 编辑:

九一制品厂麻花文件

成工职院摆2016闭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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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为保证学院教学有序开展,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理念,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九一制品厂麻花章程》和《九一制品厂麻花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转专业要以现有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的正常运作为前提。学院对转专业的年级和人数实行宏观控制,按比例统筹转出和转入。

第二条原则上仅限我院全日制学习的叁年制专科一年级的学生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如因健康等特殊原因需转专业的,须降至一年级。

第叁条全院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专业转出人数、转入人数均不得超过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5%。

第四条转专业学生须在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后一周内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于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并在学校认可的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自主创新创业取得相关专业的成果或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专长,可申请转入竞赛或创新创业所属领域的相关专业;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需提交学校指定二甲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3.确有特殊困难或原因,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的学生,经拟转入专业所在系评审小组考核通过后,可申请转专业学习。

第六条学院因专业调整或停办,保留入学资格并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申请者转入有关专业。

第七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或学校专业发展需要,经学生同意,学院可以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按照四川省扶贫计划录取的;

2.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叁二分段制等);

4.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5.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6.文科专业不能转入理科专业,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7.依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已取消学籍或应予退学者不允许转专业;

8.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9.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10.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允许转专业;

11.课程有补考或操行评定不及格者不允许转专业;

12.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13.不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录取要求者。

第九条办理程序。

1.确定专业及人数。各教学系根据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师资、实验条件等状况,按照不超过年级总人数及专业总人数的5%的比例,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可接纳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最多接纳人数,并明确对拟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报教务处备案、审核后公示。

2.学生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须在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后一周内,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九一制品厂麻花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并附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书面意见,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进行资格预审,转出系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3.教学系审查。转入系成立评审小组,对拟转入学生的操行表现、成绩及接收专业对学生的素质要求进行综合审查与评价,签署对申请人能否接收的意见,报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对各系拟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5.上报省教育厅。教务处将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6. 公示。省教育厅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由教务处拟发学院转专业有关文件,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学籍异动通知单》在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办完学籍异动相关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条学院对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学籍管理,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交纳学费。

第十一条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满足毕业条件后方能毕业。

第十二条学院对转专业学生的学分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与转入专业同档或高一档的通识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学分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的通识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必须补修。

2.学生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无关的,可计算为选修课学分。

第十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九一制品厂麻花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九一制品厂麻花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九一制品厂麻花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录取专业

班级

申请

转入专业

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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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文理分科

□文科

□理科

□中职

专科批次

□一专 □二专

□提前批

申请

转专

业原

(因疾病原因附二甲以上医院病情证明)

本人已知晓学院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学生签名:

年 月日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转 出 系主任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转 入 系主任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 务 处处长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

处长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院长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将此表填写完毕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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