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制品厂麻花
火灾事故紧急抢险行动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火灾后,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资产的损失,根据《九一制品厂麻花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并结合学院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院火灾紧急抢险预案的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学院火灾紧急抢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火灾事故紧急抢险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学院火灾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系(部)、校区负责人、安全保卫处副处长、学生处副处长为成员的学院火灾事故紧急抢险行动指挥领导小组。
学院火灾事故紧急抢险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卫处处长兼任。
叁、紧急抢险行动应急方案
(一) 发生火灾后,第一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消防"119"火警台报告,并及时向学院安全保卫处报告。报警时应说明起火单位、具体部位、着火物品、火势等情况。
(二) 安全保卫处值班人员接警后,须立即通知处内其他同志(含处内保安、义消队员),要求迅速赶往出事现场,全处人员立即投入扑救行动。
(三) 安全保卫处应立即向119或派出所报告,请求警力援助。同时,迅速向学院领导、市教育局安全处报告,通知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节假日、下班时间学院发生火灾,学院党政领导应迅速赶到学院,临场指挥抢险救灾行动。
(四) 安全保卫处工作人员,到达出事现场后,首先确定着火部位,组织一切可以投入的人力,全力阻止火势蔓延;保护第一现场,酌情划定火区警戒区域。
(五)"火灾就是命令",学院义务消防队、保安、守楼护院人员、治保会成员应立即自动到火灾现场集中,接受保卫处的统一指挥,全力以赴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六) 学生处、系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临场指挥抢险救灾负责人的指挥,有序地组织好学生撤离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七) 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指挥广播员,利用学院广播,向师生员工喊话,要求听从临场指挥抢险救灾负责人的指挥。
(八) 安全保卫处应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学院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巡视,防止不法分子趁机进行"打、砸、抢,盗"等破坏活动。
(九) 学院有关部门,须指定专人,封锁各阳台门,以防在慌乱中发生坠楼等事故。同时指定专人,在各消防通道口准确示意疏散路线。
(十) 后勤国资处负责人,要及时调集学院所有机动车辆,现场待命,参与抢险救灾。
(十一) 火场人员应充分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水泵扑灭火源。同时也可以就地取材,将棉被用水浸湿,覆盖在燃烧物上。或用自来水淹没、灌注的方法灭火。在火势初起时,要及时关闭门窗,封闭燃烧区,阻止新鲜空气进入火场。
(十二) 凡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要组织人员,迅速、安全转移此类物资。
(十三) 电工要立即切断火场及邻近区域的一切电源;管道工和安全保卫处负责消防的工作人员,要立即开启消防水泵。并留专人监控供电、供水全部程序,做到安全、妥当,保障有力。
(十四) 在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时,切忌逆风向运动;若烟尘、有害气体扩散强烈时,应使用湿巾掩面,尽量以低体姿运动撤离火场。
(十五) 在疏散、转移受灾人员时,可酌情采用分流路线,必要时可组织人员向楼顶平台撤退。但应指定专人在楼顶平台引导人群向中央部位集中,防止在慌乱中发生坠楼意外。
(十六) 火场内及邻近区域内有不易转移的易燃易爆物品,应立即采用"窒息隔离法"、"浸润隔离法",就地将此类物资加以保护;各类电气教学设备、设施也可以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或其他安全、有效的方法加以就地保护,并指定专人就地监护。
(十七) 一旦火灾发生后,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除必要留人员值班外,其余人员应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投入抢险救灾行动。
(十八) 已经撤离火场的人员,应在距火区50米以外的安全区域内有序运动,在未解除火情警报之前,非火场救灾人员,不得重返火场。此间进入学院的机动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保持校内道路的畅通。
(十九) 本《预案》未尽事宜,经火灾事故现场指挥领导决定后实施。
(二十)本《预案》由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
|